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告通知,结合市场行情,公司研究决定,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客户交易保证金,由42%调整为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客户交易保证金,由42%调整为32%;
(二)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客户交易保证金仍维持22%。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