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上期所发〔2016〕170号),结合市场行情,为防范交易过热带来的潜在风险,我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上期所部分品种的合约保证金与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调整:
一、 铅、天然橡胶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至12%;铝、铜、热轧卷板、螺纹钢、锡、锌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至14%;石油沥青、镍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由14%调整至15%。
二、 以上品种的优惠保证金及特殊保证金标准亦同比例调整。
三、 以上品种的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至7%。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