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通知,各期货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当日报单、撤单或询价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信息量收取申报费。
特别提示您:
请您务必充分了解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标准与规则,密切关注您的交易委托及账户资金实时状况,妥善使用交易软件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控,合规理性交易,避免因频繁报单、撤单或询价等操作产生大额申报费,从而导致账户穿仓等资金风险。
附件为我司整理的各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标准及收取规则(截止2023年4月21日),内容仅供参考,以交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特此提示。
附件:
各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规则20230814更新-新增ec(20220804夜盘起) - 打印.pdf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