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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客户交易权限的通知

2023/1/11 8:55:07 创建者:wangxiaofan 作者: 来源: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确定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并于2023年1月12日针对上述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对于2023年1月10日前已申请郑商所交易编码的境内客户,公司将保留该批客户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的交易权限。

二、对于2023年1月10日(含)后申请郑商所交易编码的境内客户,公司默认关闭其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境内客户可通过填写《交易编码及权限申请表》向公司申请开通郑商所特定品种期货和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成功后将自动获得对应交易权限。客户申请开通特定品种期货和期权交易权限,应当满足交易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

依据中期协对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分类,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品种应属于R3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权品种应属于R4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评估结果对其揭示风险,确保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与该产品或服务相匹配。

三、公司在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之日起,对境外中介机构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境外中介机构下客户的交易权限由境外中介机构自行管理。

四、关于次席交易系统的交易权限,公司将同步进行更新。

详询95562-5或公司各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