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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期权保证金收取方式变更为线性保证金及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0/9/18 10:21:32 创建者:laisongqing 作者: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贵我双方《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第七十九条“甲方此后可根据需要变更保证金标准,甲方将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在甲方官方网站或甲方行情系统界面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保证金标准变更的生效时间以公告注明时间为准,乙方有义务及时登录甲方官方网站或甲方行情系统界面查看变更事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效力,乙方应当按照公告的保证金标准执行”约定,我司自2020925日结算时起,对《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股票期权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进行变更。

       我司于925日结算起,调整股票期权保证金收取计算方式,由非线性计算方式变更为线性计算方式。因计算公式发生变化,股票期权基准保证金率及特殊保证金率均随之变更,股票期权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股票期权基准保证金为整体上浮20%(线性保证金收取方式)。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