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贵我双方《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第七十九条“甲方此后可根据需要变更保证金标准,甲方将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在甲方官方网站或甲方行情系统界面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保证金标准变更的生效时间以公告注明时间为准,乙方有义务及时登录甲方官方网站或甲方行情系统界面查看变更事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效力,乙方应当按照公告的保证金标准执行”约定,我司自2020年9月25日结算时起,对《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股票期权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进行变更。
一、具体持仓保证金计算公式
(一)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每张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为:
认购期权义务仓保证金=[合约价格+Max(21%×合约标的价格-认购期权虚值,10%×合约标的价格)]×合约单位×(1+保证金上浮比例)。
认沽期权义务仓保证金={Min[合约价格+Max(19%×合约标的价格-认沽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1+保证金上浮比例)。
(二)合约标的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每张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为:
认购期权义务仓保证金收取标准=[合约价格+Max(12%×合约标的价格-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价格)]×合约单位×(1+保证金上浮比例)。
认沽期权义务仓保证金收取标准={Min[合约价格+Max(12%×合约标的价格-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1+保证金上浮比例)。
其中:
(一)合约价格:T+1日盘中, T日未平仓合约及T+1日新开仓合约的合约价格为Max(合约前结算价,合约最新价)。
(二)合约标的价格:T+1日盘中, T日未平仓合约及T+1日新开仓合约的合约标的价格为合约标的前收盘价。
(三)如果标的发生除权除息或者份额调整等情形,合约结算价格、合约行权价格、合约标的价格、合约单位等相关调整以交易所规则为准。
二、我司以风险度(风险度=持仓保证金÷权益×100%)对您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并对您的股票期权交易账户风险实行动态控制。请您加强账户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