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发〔2018〕323号),结合市场行情,我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3日结算时起,对郑商所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一、TA809合约的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由24%调整至34%;TA811合约的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至16%,二者优惠保证金及特殊保证金标准均同比例调整。
二、AP810合约的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至20%,其优惠保证金及特殊保证金标准同比例调整。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