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清明节小长假临近,为防范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公司研究决定,对各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交易所调整情况:
1. 大商所调整情况:
1) 豆粕品种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2) 除豆粕品种外,大商所其他各交易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 郑商所调整情况:
郑商所 | 品种 | 节前客户保证金 | 长假期间客户保证金 |
棉花 | 9% | 11% | |
菜油 | 9% | 11% | |
菜粕 | 10% | 11% | |
白砂糖 | 9% | 11% | |
PTA | 10% | 11% | |
动力煤 | 11% | 12% |
1) 上述调保品种中,棉花、菜油、白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2) 除上述品种外,郑商所其他各交易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 上期所调整情况:
1) 天然橡胶品种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天然橡胶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2) 除天然橡胶品种外,上期所其他各交易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4.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品种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原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5. 中金所各交易品种期货合约客户基础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6. 如遇上述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标准不同时,按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7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1.大商所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临近交割月合约除外)。
2.郑商所各品种,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调保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均恢复至节前标准(临近交割月合约除外)。
3.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天然橡胶品种基础客户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临近交割月合约及持仓量大小调整除外)。
各交易所通知,详见各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公司网站、行情系统上发布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